分享
银行账户未全部向税务机关备案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即银行账户设置数量大于向税务机关提供数量的扣11分。注: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施行纳税信用修复机制,30日内纠正的,加8.8分;30日后本年纠正的,加4.4分;30日后次年纠正的,加2.2分。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附件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