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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企业企税预缴申报时,总机构应报送如下资料:1、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企业当期财务报表;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4、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提醒:实务中各地执行可能存在差异,具体需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哦~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