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参考文件:《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更新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税品种清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