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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范围内发生的大病医疗自费部分超过8万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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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金额减去1.5万元,计算出差额,将差额和8万的上限进行比对,如果差额低于上限,据实扣除,如果差额高于上限,按照上限8万扣除。

    例如:2019年,小张个人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支出共计部分10万元,其中医保报销2万,个人负担8万,超过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起扣线1.5万元,差额为8-1.5=6.5万元,扣除限额为8万元,小张可以在税前扣除额为6.5万。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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