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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交付被拆迁人,房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应视同销售,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①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小贴士:实务中,具体按哪年度的市场价来确认视同销售价格是存在争议的,有的是参考签订拆迁协议当年的市场价,有的是参考项目的开盘价,建议您和主管税局确认一下当地要求哦。参考文件:(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国税函[2010]220号)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