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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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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房地产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小贴士: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如,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国税总局2016年4月25日“营改增”视频会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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