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否超过起征点,开具(包括自开或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注: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