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之前申请过增量留抵退税,再次符合条件时,进项构成比例的统计时间如何确定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进项构成比例,为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无论前期是否申请过增量留抵退税,进项构成比例都是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统计的。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八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