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留抵退税计算时,进项构成比例计算时的分子包括由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形成的留抵税额,分母是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包括留抵税额部分。
举个例子:
某企业符合留抵退税的条件,假设期间内整体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万,销售税额为30万,形成留抵税额70万元。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是需要统计这100万的进项税额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而不是根据已实际抵扣的30万来统计的。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