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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贴士:享受上述优惠时需要开具税率为“免税”的发票;同时不受起征点的限制,即使超过起征点,开的免税发票也是免征增值税的。
参考文件:《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开具的3%专票及5%征收率不享受免征。
政策依据:《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注:开具的3%专票及5%征收率不享受免征。
政策依据:《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注:上述优惠仅针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5%征收率不享受免征。
政策文件:《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上述优惠仅针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5%征收率不享受免征。
政策文件:《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注:开具的3%专票及5%征收率不享受免征。
政策依据:《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