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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销售现房收到的首付款或者预付款,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前需要按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的尾盘销售时收到的房款,应当按尾盘销售方式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3号原文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时间:纳税人申报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起始时间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张预售许可证书(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发证当日;取得预(销)售收入时间早于发证时间的,为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当日。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所属期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
六、关于受理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申报时间:纳税人在预征申报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应当按尾盘销售方式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其中,预征申报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后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期间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在税务机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内统一申报。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按季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