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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地产企业已建立售楼部,后以新公司名义拿地开发项目,售楼部的成本费用如何转移到新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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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小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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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建好的售楼部属于原房地产企业,考虑不重复售楼部的成本,新公司可以向原房地产企业租赁建好的售楼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发生的租赁费可以计入销售费用按比例进行扣除。

    小贴士:基于售楼部一般情况会尽可能靠近开发项目地块内建造,因此已经建好的售楼部不一定满足新公司所属地块开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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