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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为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其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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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地区适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其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是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未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则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小贴士:不需要视同销售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房地产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未单独作价结算销售额的公共配套设施;
    ②房地产企业项目内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的用途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
    ③房地产企业建造公共配套设施在可售面积之外。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五条;(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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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区适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其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是用于公益事业的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不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未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则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小贴士:不需要视同销售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房地产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未单独作价结算销售额的公共配套设施;
    ②房地产企业项目内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的用途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
    ③房地产企业建造公共配套设施在可售面积之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五条;(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参考文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八)》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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