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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售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9%,简易计税征收率5%: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不可以减按1%)。
注:2026年之前,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9%,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条、十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四条。
小贴士: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以价款的0.5‰计算缴纳;
4、土地增值税:(3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适用公式: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5、企业所得税:按转让所得计算缴纳。
温馨提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50%的比例减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