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分公司是否允许扣除以总公司名义支付的土地价款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2地区适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公司在项目发生地作为独立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因总公司与政府签订开发合同,土地价款由总公司名义支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公司可凭土地出让金凭证原件按规定扣除土地出让价款。

    参考文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七》第七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