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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总公司支付的土地价款拿地,分公司开发,在分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可以扣除此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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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总公司支付的土地价款拿地,分公司开发,是否可以由分公司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土地价款,可以参考以下情形:
    情形一:总公司在拿地的前期已经在摘地说明中明确由分公司进行后续操作,并且取得的土地价款凭证已经更改成分公司的,分公司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可以扣除这部分土地价款的;
    情形二:没有按照情形一的方式处理,取得的土地价款凭证还属于总公司时,最好是和所属税局沟通,看能否用总公司的拿地合同、财政票据、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让分公司扣除这部分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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