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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淀粉的生产工艺流程等方面看,淀粉不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且不在农产品注释范围内,一般纳税人按照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2027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1%。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7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