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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食用植物油,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2027年12月31日前按1%)。小贴士:棕榈油、棉籽油、花椒油、核桃油等属于销售食用植物油。参考文件: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条;财税字【1994】26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