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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2027年底之前可以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税率为9%;对于简易计税征收率,2026年及之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截止2027年底),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2026年之前,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
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5%征收率。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土地增值税:以增值额(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
4、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05%。(《印花税法》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5、企业所得税:转让收入减去成本、税费等合理支出后的所得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
小贴士: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按50%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